當前位置 : 江蘇汽車網 >> 汽車新聞 >> 車界新聞 |
明年起使用ETC卡交納通行費不再開紙質票據 |
據交通部網站 信息,交通部、國家稅務總局近日印發對于收費公路通行費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開具等有關事項的布告。布告指出,2018年1月1日以后 使用ETC卡或消費者卡 繳納的通行費,以及ETC卡充值費 可以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不再開具紙質票據。 布告介紹,通行費電子發票的發票代碼為12位,編碼 規定:第1位為0,第2-5位代表省、自治區、直轄市和 方案單列市,第6-7位代表年度,第8-10位代表批次,第11-12位為12;發票號碼為8位,按年度、分批次編制。 通行費電子發票開具流程為:辦理ETC卡或消費者卡,發票服務平臺賬戶注冊,綁定ETC卡或消費者卡,發票開具。未辦理ETC卡或消費者卡的現金客戶,暫按原有 模式 繳納通行費和索取票據。 布告指出,通行費電子發票分為兩種:一是左上角標識“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 實用稅率或征收率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稱 納稅發票)。二是左上角無“通行費”字樣,且稅率欄次顯示“不 納稅”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以下稱不 納稅發票)。 布告明確,ETC后付費客戶和消費者卡客戶索取發票的,通過經營性收費公路的 部分,在發票服務平臺 獲得由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開具的 納稅發票;通過政府還貸性收費公路的 部分,在發票服務平臺 獲得暫由ETC客戶服務機構開具的不 納稅發票。ETC預付費客戶 可以自行 取舍在充值后索取發票或者實際 產生通行費用后索取發票。 布告指出,客戶 使用ETC卡或消費者卡通行收費公路并 繳納通行費的, 可以在實際 產生通行費用后第10個自然日(遇法定節假日順延)起,登錄發票服務平臺, 取舍相應通行記錄 獲得通行費電子發票;客戶 可以在充值后實時登錄發票服務平臺, 取舍相應充值記錄 獲得通行費電子發票。 布告指出,增值稅普通 納稅人 獲得 相符規定的通行費電子發票后, 該當自開具之日起360日內登錄本省(區、市)增值稅發票 取舍確認平臺, 查問、 取舍用于申報抵扣的通行費電子發票信息。 布告明確,2017年12月25日起,發票服務平臺注冊及綁卡 性能正式上線。2018年1月1日以后 使用ETC卡或消費者卡 繳納的通行費,以及ETC卡充值費 可以開具通行費電子發票,不再開具紙質票據。 |
上一篇:勒是霧都!CS55聯手GAI爺、Bridge 一起玩轉嘻哈
|
想便宜點買汽車嗎?參加江蘇汽車網組織的汽車團購行動吧,發揮集體的力量,一起來砍價。4S店提供包車接送,最主要的是提供您心動的價格,呵呵,還不報名去!GO >> |
百度搜索 | 百度中 明年起使用ETC卡交納通行費不再開紙質票據 相關內容 |
360搜索 | 360搜索中 明年起使用ETC卡交納通行費不再開紙質票據 相關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