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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稅開征利國利民 八方熱議燃油稅征收 |
出臺燃油稅,老百姓有期待 □李北陵(重慶學者) 燃油稅的初衷,是試圖通過費改稅簡化手續,節省交易費用,同時能夠達到用油者交稅,用油越多交稅越多的目的。因此,在燃油稅上不要搞“中國特色”,取消了養路費,卻照樣收取各種繁多的公路費。 在油品市場機制難以發揮主導作用的條件下,開征燃油稅的同時,應當堅持實行政府主導的有彈性的成品油定價機制,避免形成油價“隨行就市”的大幅波動。 燃油稅是推動汽車行業向環保節能方向發展的一個重要手段,但燃油消耗的行業不僅是汽車,在我國燃料油消費總量中,電力行業占比達32%,石化行業占比22%,建材和輕工行業占比14%。據說近年汽車燃油的占比上升到30%,即便這樣汽車也不占燃油消費的大頭。征收燃油稅,要避免給經濟帶來太大的負面影響。這就需要采取分步實施、逐步調高稅率的辦法。 征收燃油稅后,油價與國際接軌,必然呈上升趨勢,一些與老百姓生活密切相關的行業,如出租車行業、農業可能難以承受,對這些行業,國家可以從增加的稅收中切出一塊,給予適當的補貼,避免老百姓因燃油稅征收而引起負擔加重。 推出燃油稅,涉及利益調整。燃油稅在中央與地方、在稅務部門與公路管理部門之間如何分配,需要妥當協調。征收燃油稅后,道路收費將被取消,幾十萬人將面臨重新就業問題,期待妥善幫助解決。 對油價波動缺少敏感的公務車,不妨加強監督,避免燃油稅征收引起黨政機關行政費用增加,財政負擔加重,向納稅人轉嫁。 燃油稅的開征利國利民 □劉英團(河南南陽市民) 盡管老百姓迫切希望燃油稅早日開征。不過,將燃油稅稅率定為50%,在當前國情之下,勢必增加消費者的消費負擔,屆時如果路橋費等得不到有效遏制,肯定會民怨沸騰,也將影響到燃油稅的推行。所以,筆者以為燃油稅稅率的確定應當根據中國的實際情況,不能只將眼光盯著國外的燃油稅高稅率上,在我國稅率20%'30%比較符合消費者的心理預期。而且,開征一個新稅種,必須有成熟的方案,并且該方案應當先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各利益主體間也應當展開充分的博弈。 雖然,燃油稅的開征我們沒有看到聽證或者其他形式的民意,但是,這并不影響燃油稅開征的積極意義,首先,燃油稅的開征,私車車主可以通過合理安排出行方式,降低和節省養車成本,將更多的錢用在其他消費領域,進而擴大內需、刺激消費;其次,燃油稅的開征,許多收費站將有可能被撤銷,交通將更便捷、順暢,這就會刺激更多的中產階級購買汽車作為代步工具;第三,事實證明,但凡實行燃油稅的國家,成品油消費量的增長速度遠遠低于沒有實行燃油稅的國家。燃油稅的開征,將會促進小排量、低能耗的汽車的生產,更利于進一步推動整個社會的產業升級和結構優化,保證經濟平穩快速增長。因此,燃油稅的開征可謂利國利民。 路橋費不納入燃油稅更符合社會公平 □孫瑞灼(福建福州律師) 過路費、過橋費沒有納入燃油稅“費改稅”的范疇而被取消,這讓很多人感覺很失望。他們認為這樣的燃油稅改革并沒有真正減輕百姓負擔,因而是燃油稅改革的重大缺陷和“瑕疵”。我可以理解他們的心情,但是我贊同路橋費不納入燃油稅的做法,因為這種做法更符合社會公平。 眾所周知,我國收費公路之長、收費 站之多以及亂收費之嚴重,堪稱世界之最。據統計,全世界收費公路14萬公里,其中10萬公里在中國,占全世界70%。我國車輛過路、過橋費用之高、負擔之重,確實已到了讓人無法忍受的地步,這些費用最終都轉嫁到普通老百姓的身上,成為老百姓一筆沉重負擔。現在,有了國家出臺燃油稅這樣一個有利時機,人們當然希望,車輛路橋費能借此東風,得以取消。 但你想過沒有,這樣做無疑是變相地將路橋收費行為長期化,將一些本就非法的收費行為合法化。路橋費是在政府“貸款建設、收費還貸”的政策下得以實施的,目前,雖然路橋費負擔很重,但按政策這些高速路和大橋的收費都還有個期限。可一旦路橋費納入燃油稅,過路費、過橋費是沒有了,可燃油稅卻大大增加,等于是左手交右手、換湯不換藥。可這樣一來,本來具有短期性、期限性的路橋費,卻變個身份,以燃油稅的面目出現,從此長期化、合法化,這無疑是我們所不愿意看到的。因此,對于路橋費,我們要考慮的不是將它們納入燃油稅,而是如何合理確定收費標準和年限問題,讓收費標準更加合理、讓收費年限更加公平的問題。其實,早在2004年11月開始實行的國務院《收費公路管理條例》就規定,政府還貸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年,經營性公路的收費期限最長不得超過25年。對于收費達到15年而未還清貸款的收費公路,應按國務院規定停止收費,其債務應由政府償還。可現實如何?有的收費公路一旦建起來,就收費不止,成了永遠填不滿的“無底洞”,或只收費不還貸、亂收費少還貸。一些收費公路成了地方政府與民爭利的“搖錢樹”。今年2月27日,國家審計署公布的數據顯示,遼寧、湖北等16個省市在100條公路上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至2005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149億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費期限和目前收費水平測算,這些收費站點還將收費195億多元。 因此,我希望有關部門借燃油稅出臺的時機,對全國的公路收費、大橋收費進行一次全面的清理和整頓,如何? 路橋費能否也“多用油、多負擔” □孫仲(江蘇沭陽職員) 應該承認,推行燃油稅改革,取消路橋費,涉及收費公路(橋)的經營權處置、利益協調等問題,難度不小,短時間內確實難以完成。但燃油稅改革目前不能一步到位,并不等于永遠也不讓它到位,路橋費一時不能取消,也不意味著永遠不能取消。只要有關方面能緊緊圍繞公眾利益動腦筋,并開門納諫,集思廣益,不愁找不到解決問題的方法。 也許有關方面會說,地方政府貸款修路,然后向過往車輛收費還貸,這是國家明文批準的。可我想說的是,從地方政府到國家有關部門,難道就解決不好路橋建設資金的籌措問題,非得向過往車輛分解、收取嗎?早先修建的公路、橋梁,并沒有向過往車輛收費,那建設資金是從哪里來的呢?另據悉,我國到2020年有望停止對公路收取通行費,那么,到那以后可以不再靠收費來修路,現在為何不能?有資料顯示,目前全世界收費公路達14萬公里,其中10萬公里在中國,中國收費公路占全球的70%,既然外國能建免費公路,我們國家為什么不能建? 今年2月份,審計署發布審計公告,點名部分地方政府和交通部門違規設站收費、提高收費標準、延長收費期限等,給社會增加了較大的負擔。其中有16個省(市)在100條(段)公路上違規設置收費站158個,至2005年底違規收取通行費149億元(按地方政府核定收費期限和目前收費水平測算,這些收費站點還將收費195億多元)。當時即有輿論指出,公路違規收費的問題久拖不決,審計署的一次公告也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唯有改變靠貸款修路、收費還貸這一模式,方能從根本上杜絕公路違規收費的現象。 以筆者淺見,國家完全可以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籌集道路建設資金,而不依靠設立收費站收取通行費。其中最可行的,便是將道路建設資金按計劃加入到燃油稅中一并收取。張平主任在談到燃油稅改革“公平、規范、節約、減負”這一總體要求時解釋說:“公平,就是要體現多用油、多負擔的原則。”那么,既然養路費能“多用油、多負擔”,為何路橋費不能也“多用油、多負擔”呢?車在路上行、橋上過,總得用油吧?用油多,說明對路橋使用的就多;反過來,對路橋使用的多,用油就多,因此多交燃油稅,既多擔負了道路建設資金,又讓車主覺得很合理,樂于接受。 此外,道路建設資金還可從政府稅收中列支——稅收取之民,用之民,用來修路建橋為何不可以?何況在路上通行、對路橋造成磨損的,除了車輛還有行人呀,單單向車輛收費來彌補修路資金缺口,顯得不公。 或者,加大車購稅標準,把道路建設資金分攤到車購稅中——買得起車,就交得起稅,一次性把該交的過橋過路費提前給交了,然后想在什么路上跑就在什么路上跑,無需再受收費站之苦、之煩,對駕駛員來說未嘗不是好事。這是題外話,與燃油稅改革相去甚遠,姑且不多談。 總之,國家把公路建設的權限和義務收回,統一規劃,統一通過燃油稅等方式籌集資金,雖然工作難度大一點,但終究能執行下去的,而且避免了地方政府違規在公路上設站收費等現象,何樂而不為?而在國外,好多國家就是這么做的,經驗值得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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